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4〕12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2025年4月4日(星期五)至4月6日(星期日),共计3天,不调休。
4月3日下午开始进行安全检查,4月3日晚上19点至4月6日不对外开放(正常上课除外),包括实验室及相关实验设备的借用,4月7日早上8点恢复正常对外开放。
特此通知
文学与传播实验实训中心
2025年4月4日